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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1587 2017-03-31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天津滨海新区“8.12”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作全面排查,确保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安委会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5〕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要求,全面部署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则,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要结合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

 

       二、加强工作部署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隐患整治落实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三、加大查处力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开展对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监控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要严厉打击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于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遏制和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我厅将会同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8月下旬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落实专项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督查。

 

       四、强化舆论监督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及时曝光存在重大隐患的在建工程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