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

896 2020-11-30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肥各建筑业企业

为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将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皖安办〔2020〕102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并要求如下:

1.在肥各建筑业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防控;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项目管理,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发现施工现场安全责任落实不严的,倒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制度执行等,并依法依规处置。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皖安办〔2020〕102 号

 

 

2020年11月27日


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正式稿).pdf

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皖安办〔2020〕10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