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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

2735 2017-03-31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各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精品工程,根据合建协〔2013〕14号文件《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2016年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 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实施,按照《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修订稿)的规定进行申报和评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标准及原则进行申报,确保申报工程项目是优中选精,符合“琥珀杯”奖申报条件。

2、各单位在申报时应具有超前的质量意识、科技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申报的工程应具备鲜明的质量及技术特点,从申报源头上保证“琥珀杯”工程的品质。

3、申报的工程应有较高的工艺水平和突出的工艺特点,一次成优,避免对申报项目进行大面积修整及再次装饰。

4、申报的工程交付使用后,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投诉。

5、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及考评情况由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办公室负责签章。

6、凡申报参加安徽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奖及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等优质工程的项目,应先获得“琥珀杯”奖。

二、评选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4月16日;

2、资料审查:2015年4月20日至4月22日;

3、现场复查:2015年4月25日起

三、注意事项

1、推荐申报的工程应是2015年12月31日前竣工备案的工程。非法人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申报表装订在申报材料中),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表应按附件《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的表样打印填写,不应随意增减内容,要求内容齐全、公章清晰,申报表中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应准确无误、便于联系。参建单位、监理单位需相应的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

1)申报材料封皮(软封面);

2)目录(注意列出页码,申报材料中的页码应与目录相对应);

3)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评选办法》(修订稿)。

申报材料中不得夹杂与申报无关的冗余材料,如企业在其它方面的获奖证书等。申报材料中的各种复印件应注意做到幅面不歪斜、文字和公章清晰;并严格按《评选办法》要求顺序进行装订,并编制目录、页码,材料中要求的复印件亦可采用扫描件。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并符合以下要求: A4纸规格,装、胶订。申报资料整理装订后,统一装入A4规格文件盒中(见附件申报资料封面样式),申报资料应注意内在质量,不提倡豪华装帧。

4、申报资料经各有关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按质量状况排序后,填写附件《2016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申报情况汇总表》(请报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纸质需加盖公章,电子档通过U盘或发送至389909484@qq.com),一并于2016年4月16日前报送我会。

5、参建单位、监理单位的申报表及申报资料务必与施工单位的资料一并装入档案盒,统一申报,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6、申报表中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办公室及市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签章由协会统一办理。

联系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铜陵北路569号3楼企业部

联系方式: 62642559 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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