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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击违章”专项行动的通知

915 2021-04-20

合建质安监﹝2021﹞10号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施工现场存在的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不安全行为,有效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根据4月9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监[2019]2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站监管项目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击违章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

实现我站监管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杜绝较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有效降低各类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责,稳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管控能力,实现常态安全。

二、行动方式

专项行动按照站领导带队、“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市质量安全监督站成立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击违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曾新云

副组长:张顺涛、赵贵生、邵劲、庞士煜、孙巍、许书萍、陈晓明

  员:各监督科科长

组长曾新云全面统筹专项行动

副组长张顺涛督查瑶海区工程项目

副组长赵贵生督查深基坑、高支模及住宅产业化项目

副组长邵劲督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副组长庞士煜督查包河区工程项目

副组长孙巍督查滨湖新区工程项目

副组长许书萍督查庐阳区工程项目

副组长陈晓明督查蜀山区工程项目

三、行动时间

2021年4月12日至6月30日。

督查组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周都以“四不两直” 形式,对我站监管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明查暗访督查,主要检查监管部门履责情况、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转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四、行动内容

1、工程项目相关单位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是否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安全职能部门是否按制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专职安全员)是否在岗履职。

2、是否按照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开展了防高坠、机械设备专项检查。

3、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监﹝2019﹞25号)文件要求,着重排查施工现场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

(一)排查建筑临边、洞口、登高作业、作业平台、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平网、施工升降机接料平台防护不严密等安全隐患,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系挂安全带等违章行为。

(二)排查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是否在规定安全通道内活动、脚手架上是否摆放杂物、起重吊装时是否有专人指挥、现场是否存在交叉作业。

(三)排查主体结构施工达到地上3层时,周边楼栋地下室结构是否封闭。主体结构施工达到地上6层时,是否已安装施工升降机。

五、行动要求

我站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存在的未系挂安全带、未佩戴安全帽、冒险作业等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作为督查重点,一经发现采取以下惩治措施:

(一)凡施工现场存在管理人员违规指挥、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等情况的,给予黄牌警告,在全市企业微信群通报相关责任单位。

(二)凡项目第一次因违章行为被黄牌警告的,我站将在一周内组织第二次督查,违章行为依然存在的,给予红牌警告,在全市领航信息平台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记录不良行为,并在建设局网站挂网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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