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审改办〔2021〕3号
各建设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标通报情况,为提高本市“并联审批、联合验收”办件率,现在市本级的第三阶段中“建筑工程施工证核发”与“新建住宅正式用水”、“用户用气报装(民用)”并联申报,不再单独受理。同时,在第四阶段中“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并联申报,不再单独受理。具体办理参照办理指南(见附件),市综合窗口应予以指导帮助,市城建局业务处室及单位按照相关指南操作,相关软件公司做好系统保障。
特此通知
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新建住宅正式用水、用户用气报装并联申报指南.doc
附件2: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专项并联申报验收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