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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的通知

866 2020-12-15


建市函〔20201106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及时全面掌握全省建筑业行业发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分析经济形势、制定行业政策提供统计数据,我厅制定了《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并经省统计局批准,报表有效期至20226月。为切实做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完成产值、从业人数、施工规模、利润等。

二、调查范围

具有资质等级的城乡各种经济类型的建筑业企业主要经济活动;办理工商登记的专业作业企业、劳务作业(分包)企业主要经济活动。

三、调查方式

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属地报表后,通过省建筑业分析管理系统报送。

四、报送时间

建监管101表,为每月报送,每月数据于次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报送;建监管102表,为月、年报,每月、每年数据分别于次月20日前、次年3月底前报送。

五、相关要求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的指标数据是建筑业经济运行分析的必要基础信息。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所辖区域内所管理的建筑业企业的调查与报表填报工作,并负责督报、数据汇总与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按时上报报表;建筑业企业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填写报表,不得虚报、瞒报、不报。报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联系电话: 0551-62871513,邮箱:anhuijianshe@163.com

 

附件:1.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

2.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的函(皖统函〔202077号)

 

                                                     

 

                           20201214

(此件公开发布)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doc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调查表.xls
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调查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