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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筑施工排水专项排查整治监查情况通报

841 2020-11-16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排水主管部门,市重点局、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工程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规范建筑施工排水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今年9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排水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专项督查组,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为3个督查组,于2020年10月14日~10月23日,对全市13个县(市)区、开发区在建项目施工排水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随机抽查项目51个。本次督查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覆盖面广。本次督查每个县(市)区、开发区随机抽选3至5个项目,涵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等,现场检查内容包含项目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排水情况,做到督查全覆盖、无死角。二是措施有力。督查组指出问题95处,对43个项目下达《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部分擅自损坏排水设施及违法排水的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从督查情况看,《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自修订施行以来,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排水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排水管理工作,不断加大管理力度,排查工作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排水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从检查项目现场看,安徽兆田建设有限公司(巢湖市天瑞·湖光府地项目)、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瑶海区小板桥河初期雨水调蓄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排水管理要求,施工现场排水管理有序,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办公区、生活区污水直排。瑶海区广德家园二期、瑶海区E1805地块、新站区TD235地块、庐阳区阅庐春晓、长丰县绿洲凤栖苑、肥西县翡翠湖别院二期、肥东县荣盛书香公馆办公区、生活区污水直接排放周边排水沟,污染水环境。

(二)现状排水设施保护不到位。部分项目没有落实项目范围内现状排水设施保护相关要求,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3标宁夏路站施工单位擅自破坏繁华大道市政雨水箱涵,影响上游区域排水安全。

(三)雨污分流不彻底。检查发现,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落实雨污分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庐阳区阅庐春晓、庐阳区龙王唐岗复建点1标、蜀山区国际人才公寓、蜀山区为民服务用房、高新区合肥科技馆、瑶海区梦和苑二期安置项目、新站区乐悦湾、庐江县福泉路北延项目、庐江县碧桂园西江樾、庐江县碧桂园玺园、肥西县未来城花园、肥西县翡翠湖别院二期、肥西县通和天誉、长丰县金店雅苑五期安置点、轨道4号线6标段、轨道4号线1标段、轨道4号线3标段、轨道5号线5标段、轨道5号线6标段等项目办公区、生活区雨污未分流。

(四)含泥浆废水排放不规范。包河区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运维检修用房、庐阳区阅庐春晓、庐阳区龙王唐岗复建点1标、蜀山区国际人才公寓、瑶海区文一锦门云栖新语、经开区海恒科创中心、新站区禹州中央城三期、新站区乐悦湾、巢湖市文一锦门高第小区、安巢经开区半汤实验中学、庐江县碧桂园西江樾、长丰县晴川雅居、肥西县未来城花园、肥东县荣盛书香公馆、肥东县先锋小区恢复楼二期、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5标、轨道交通3号线土建5标、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6标等项目未建设废水沉淀池或沉淀池严重淤堵丧失沉淀功能,含泥浆废水进入排水管网,影响排水管网使用功能。

三、惩戒处理和结果运用

(一)对下发《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辖区建设、排水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涉及的建设、施工单位全面进行整改,并组织整改复查,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对拒不整改、拖延整改的项目施工单位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企业信用扣分。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损毁排水设施的轨道5号线3标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污水直排的瑶海区E1805地块项目施工单位合肥建工集团、新站区TD235地块项目施工单位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予以调查处理;对污水直排的瑶海区广德家园二期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庐阳区阅庐春晓项目施工单位安徽勤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县绿洲凤栖苑项目施工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翡翠湖别院二期项目施工单位上海新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肥东县荣盛书香公馆项目施工单位安徽双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辖区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市城乡建设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规范建筑施工排水管理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改善水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排水管理的通知》(合建公[2020]27号)要求,切实做好污水排放处理、排水设施保护、雨污分流等方面工作。

(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及时彻底整改,同步建立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制度,定期对排水管道、排水沟、雨水口、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进行清疏养护,避免因阻塞造成水污染和积水内涝,确保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三)全市各级建设、排水主管部门、工程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完善监管巡查制度,定期对建筑工地排水开展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巩固整治成效,杜绝问题反弹,确保建筑施工排水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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