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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的通知

1286 2019-03-20

关于调整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9-03-19 17:31    访问量:335 】 

建标函〔2019〕55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协会、学会:

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建设,扩大专业覆盖范围,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2013年组建的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调整,现向全省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高尚,热爱工程建设标准化事业,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工程建设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熟悉工程建设领域和行业最新技术和发展状况,具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调研、分析和评价能力;

(三)工程建设行业内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10年,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突出工作业绩;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承担和完成委托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与权益

(一)根据工程建设技术与标准化发展方向,提出建立健全我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发展的意见建议;

(二)参与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项目的立项、审查、复审、评估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参与我省工程建设标准的解释咨询、有关标准征求意见的回复等工作;

(四)“专家库”专家及所在单位参与制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属于科技成果,将纳入安徽省建设科学技术奖、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等评奖范围,并作为单位业绩考核和个人职称评审的重要业绩;

(五)优先推荐“专家库”专家及其所在单位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六)按规定获取从事相关工作的劳动报酬。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推荐表内贴1张,另交1张)。

四、推荐方式

(一)现任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建筑结构、工程勘察与地基基础、建筑材料与节能、电气与信息化4个技术委员会委员,将直接增补入“专家库”,由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完善相关材料,不需重复申报。

(二)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组织审核推荐,准确填写《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推荐表》(附件1),报送所属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附件1汇总报送我厅标准定额处;省属和中央驻皖单位可直接报送我厅标准定额处。我厅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形成“专家库”拟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并颁发专家证书。

请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有关单位于2019年4月10日前报送申请材料(含补充完善材料)纸质与电子版(word格式及盖章的纸质扫描后格式)。

联系人:黄峰    应方林

电  话:0551-62871570,0551-62871534(含传真),

邮  箱:492596843@qq.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815室

邮  编:230091

 

附件:1.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推荐表

     2.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推荐汇总表 

 

 

                      2019年3月19日



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推荐表.doc

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