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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2240 2019-03-04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皖建质明电〔2019〕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

2019年2月26日,铜陵市一品江山9#—12#楼、商业及地下车库工程发生一起塔吊倒塌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该工程建设单位:铜陵有色铜冠房地产集团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国泰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杜军云;监理单位: 铜陵鑫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易文生。事故发生后,省领导批示要求立即行动起来,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全省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隐患大排查,对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方位部署安排,严防此类事故发生。

为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铜陵有色铜冠房地产集团公司、安徽国泰建筑有限公司、铜陵鑫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施工、监理的项目立刻停工整改。同时,为深刻汲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15日,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该起较大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行业监管不到位。各地要认清形势,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隐患治理迫切性的认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立即部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要督促建设工程各相关企业把防范事故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深入分析当前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将根据各地开展隐患大排查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二、突出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

(一)高度重视建筑起重机械类事故。2018年以来,全国发生的较大事故中,建筑起重机械类事故占比约50%,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深刻。各地要深刻汲取此类事故教训,重点针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和维护保养起重设备、安拆人员违规作业和不按专项方案施工、施工及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要深入分析建筑起重机械事故规律特点,研究制定加强本地区建筑起重机械管控的具体办法。

(二)切实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模板工程、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加大抽查巡查频次。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对本单位要不折不扣管控好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个不漏纳入施工安全管控范围内。

(三)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要积极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充分运用和落实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下简称《标准》),把《标准》应用到所有在建项目,强化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三、加大安全隐患查处和事故处理力度

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对账销号;要切实强化排查期间的监管执法,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各地要建立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对事故责任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要从严、从快处罚,使得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2018年以来发生事故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再复核,对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单位,一律记录安全生产不良行为,扣企业信用分并公开。

四、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务必要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建设工程项目要经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场查验批准通过后方可复工,对达不到复工条件擅自复工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确保节后复工、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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