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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项目库的通知

1142 2019-01-14

关于报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项目库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全面客观掌握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情况,确保“十三五”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现就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库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项目库季报制度

今年开始,在相关数据统计月报的基础上,建立绿色建筑竣工项目库、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项目库与装配式建筑竣工项目库季度报送制度,各地在报送3月、6月、9月和12月月度报表时,同步报送一、二、三、四季度项目库。(内容详见附件表格1-3)

二、报送2018年竣工项目库

各地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3格式,建立完善2018年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竣工项目库,并于2月底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科技处。

三、提高项目库管理质量

各地要紧扣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十三五”总体目标,统筹谋划、积极编排年度项目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项目落地。要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强化部门协调,确保项目统计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联系方式:0551-62871220  电子邮箱:ahsjstkjc@163.com

 

附件:1.绿色建筑竣工项目库(格式)

2.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项目库(格式)

3.装配式建筑竣工项目库(格式)

建科函〔2019〕111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