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7 09:45:42 信息来源:质量安全处 阅读次数:779次 【关闭窗口】
合建质安〔2018〕110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
为推动“平安合肥”建设,强化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市建筑工程根据创建建筑施工“平安工地”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涌现一批“平安工地”,现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全市各建筑工地以此为榜样,争创“平安工地”,为“平安合肥”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8年度合肥市建筑施工“平安工地”一览表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