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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1673 2018-11-26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建会函〔2018〕297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行业主管局、中心,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处),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安徽建工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和增强全省住建系统青年的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精神,持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引领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做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安徽省青年文明号管理细则》规定和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部署要求,省住建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住建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创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人数一般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负责人),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中国国籍。符合上述条件规模较小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

2.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5.注重发挥青年作用,符合建团条件的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6.在本行业(系统)、地区的某层级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7.创建集体及成员近三年来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事件。

8.报备条件。凡申报2018年度住建系统青年文明号的集体需符合《安徽省青年文明号管理细则》中规定的集体基本条件。

9.网络报备。网络报备工作依据《安徽省青年文明号管理细则》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各级管理员、青年集体编码规则说明》,在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http://www.qnwmh.org:8017)操作执行。符合报备条件的各青年文明号集体原则上必须参加网络报备。

二、申报名额

根据青年文明号逐级创建的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确立“青年文明号”创建目标,并做好网上报备工作,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应申报1-2名住建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

三、有关要求

1.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是推动共青团组织切实服务生产经营中心的重要载体,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大力宣传,积极发动,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真正体现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2.青年文明号创建要注重与党员先锋号、工人先锋号创建工作有机融合,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推动党工团一体化建设,更好发挥团组织联系团员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建集体过程指导监督和督促检查,避免出现创而不建、建而不优、纸上创建等问题,确保创建质量。住建厅文明办将适时对创建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并根椐创建情况,按照差额评审原则,择优评定命名表彰。

4.各单位对照条件自行申报,填写《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含电子档),于12月6日前书面报送至住建厅文明办。联系人:邱亮,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规划大厦996号,邮编:230091,联系电话:0551-62871232,邮箱:ahjsgh@sina.com,省住建厅青年文明号QQ群:206947297,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申报表

  2.安徽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细则

                     

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申报表.doc

安徽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