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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

1186 2018-10-17

我省启动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


我省“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全省违法建设治理进度加快、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确保消除存量,严控增量,形成防违控违长效机制,近日,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考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是明确考核标准。主要包括存量违法建设治理到位、新增违法建设管控有效、防违控违长效机制、拆后土地充分利用、社会平安稳定五个方面。二是明确考核方式。“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评方式。定性考核方面,亮出3条红线,对“存量违法建设治理到位”、“新增违法建设管控有效”和“社会平安稳定”三项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定量考核方面,对“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和“拆后土地充分利用”两项指标评分需达90分。三是明确考核验收程序。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评上报,市人民政府评审复核,省规建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在省级新闻媒体公示通报,每2年复评一次动态管理。为确保客观公正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主要侧重于采取实地抽查复核、第三方评估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等方式进行。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正式启动“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下一步我省将以“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为抓手,督促各地在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的同时,不断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持续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果,彻底根治违法建设顽疾,维护良好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