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2016]117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建设、建发局(建管中心),已入库124家承包商企业,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实施细则(试行)》(合建[2014]124号)要求,市城乡建委、市公管局、市重点局将于近期开展合肥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企业动态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已经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合肥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企业(共124家),名单详见附表1。
二、考评时间
1.企业自评:2016年9月1日-9月10日。
2.综合考评:2016年9月11日-9月30日。
三、考评内容及要求
1.考评内容见《合肥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企业动态考评表》(详见附表2、3、4)。
2. 企业应认真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情况于2016年9月10日前发至邮箱2043715712@qq.com。凡企业未进行自评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评。
3.综合考评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类评分、加权汇总、客观公正”的总体要求,对全部名录企业在考核期内的市场行为、招投标行为及合同履约行为逐一进行全面考核评定,考评结果进行集体审议,集体定论,集中公示,通过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公布。
四、考评结果及运用
1.考评结果:动态考评最终结果按照市城乡建委、市公管局、市重点局评分4:3:3权重比例汇总得出。考评结果将征询市城投集团、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2.结果应用:根据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①综合得分60及以上的为合格,保留预选承包商名录资格。
在此基础上,按照房建、市政两个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取前15名,作为合肥市优秀承包商企业,并享受相应优惠待遇。
②综合得分在50-60分的为基本合格。相关企业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间,暂停其参与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投标资格。整改复查合格的,仅可确定为预选承包商名录资格;整改复查不合格的,取消预选承包商名录资格,3年内不予接受加入名录申请。
③综合得分在5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取消预选承包商名录资格,3年内不予接受加入名录申请。
3.此次考评结果统一汇总后,将在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城乡建委网站、市公管局网站、市重点局网站进行公示、公布。
(市城乡建委建筑业管理处, 联系电话:62692762、62692765、62640559)
特此通知。
附件:
1、合肥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企业名单(共124家)(详见附表1);
2、《合肥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企业动态考评表》(详见附表2、3、4);
3、合肥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企业动态考评一票否决标准(详见附表5)。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6年8月31日